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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環境條件:各種未經配制的培養基按其儲存條件保存,配制的培養基均應在潔凈的普通冰箱內2~8℃保存,以5℃左右為宜,不得凍結。否則,常因理化性質改變而不能再用。
2、保存時限:① 基礎營養培養基應在2周內用完。 ② 生化鑒別培養基應在1周內用完。③ 選擇性分離鑒別培養基制成平板后當日用完。④ 未經配制的培養基保存至有效期。
培養基的保存:
1、貯存培養基的冰箱內不得存放食品、飲料等無關物品。
2、培養基管理員應按二日一次檢查培養基的外觀,如失水、沉淀、過期、棉花塞松弛或脫落等異常情況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。
3、使用過的培養基廢棄前須經高壓滅菌(121℃ 30分鐘)。
4、培養基(包括內毒素檢測試劑)應有購入及使用記錄。
注意事項:
1、配制培養基不得用鐵制或銅制容器,以免影響細菌的生長繁殖。
2、滅菌次數不應超過1次,否則易變質變色,影響細菌發育。
3、所使用的試劑必須是生物試劑。